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M************
项目名称:******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项目总投资:******.79 元,其中设计部分费用351886.53元,施工部分费用(含工程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以下同)******.15元,暂列金233127.29元。
招标范围为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351886.53元,施工费******.15元。
注: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一项,详细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书”。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30日历天。
1.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2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深化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10个日历天(根据大厦物业管理要求,施工时间为工作日18时至第二天工作日上午6时、非工作日全天;无明显噪音及粉尘的施工可在工作日8时至18时开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或按《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如下①和②资质:
①施工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具有以下任意一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事务所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单位提供)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按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项目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资格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若联合体投标需按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落款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已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代理机构处线上登记。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pdf盖章版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与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一致,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准。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下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应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①招标文件获取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有关网上注册、登记领取及发票等事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的对应栏目。客服电话:400-9030-870,客服QQ:******02。
纸质招标文件的提供:供应商按规定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30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地 址: ******街道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5层
联系方式: 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联系方式: 杨松澎、谢鸿宇 ******、******
邮 箱: ******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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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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