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标段/包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标段/包编号:FW******0029/01
变更标题: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0号答疑公告
补遗澄清:
补遗公告内容: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答疑公告(第01号)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答疑公告(第01号)如下:
疑问一、在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第57号令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按2024年12月20日下发的建质函〔2024〕768号文: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原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针对以上情况,请问:我方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予以认可。
疑问二、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资料管理员等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截止时间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二:参与投标人员的社保应为供应商自行缴纳。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采购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变更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此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 1666 号滨湖时代广场 C1 号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51-******、******
2025年1月10日
补遗澄清文件:
获取开始时间:2025-01-08 12:00:00
获取结束时间:2025-01-15 09:00:00
澄清截止时间:2025-01-10 17: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5-01-15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