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垃圾智能分拣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001《仓山区垃圾智能分拣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2.9“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83.39万元”。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72.89万元”。招标文件相同之处做同步修正。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34000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对应招标文件中其它相关投标保证金金额做同步修正。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号1.1.4条款号中“招标项目名称:仓山区垃圾智能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修改为:“招标项目名称:仓山区垃圾智能分拣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1.11条款号“分包(转委托)的具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可允许部分子项目与其他符合相应资质或能力的第三方合作,咨询人如需将部分子项目交给第三方,应事先报委托人同意应交给符合相应资质或能力的第三方,并将第三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报招标人报备;且第三方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修改为:“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招标文件相同之处做同步修正。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号3.2条款号投标报价:“(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暂按183.3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不得分。”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暂按172.8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不得分”。
(2)项目管理费(A1):①本项目项目管理费招标控制价,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计取,建设实施阶段占比为70%,计算基数为4436.72万元(总投资-建设用地费用-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为60.59万元,即(20+(5378.31-759.6-126.78-55.21)*1.5%)*70%=60.59万元。”修改为:“①本项目项目管理费招标控制价,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计取,建设实施阶段占比为70%,计算基数为4436.72万元(总投资-建设用地费用-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为50.09万元,即(20+(5378.31-759.6-126.78-55.21-1000)*1.5%)*70%=50.09万元”。招标文件相同之处做同步修正。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9项号7.5.1条款号“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历天止”。修改为:“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日止”。招标文件相同之处做同步修正。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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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7分) 技术部分: (10分) 商务部分: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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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项目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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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本项目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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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 |
响应性报价。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得满分。不符合的,报价部分以0分计取。即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为172.89万元的报价分得满分77分,否则报价分按0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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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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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技术部分(10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2分) |
对本项目编制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有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范围、管理目标以上内容的,全部提供的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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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控(2分) |
对本项目编制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有提供质量管控管理目标、质量管控措施以上内容的,全部提供的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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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控(2分) |
对本项目编制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有提供安全管控工作目标、安全管控措施以上内容的,全部提供的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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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管控(2分) |
对本项目编制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有提供进度管控目标,管控措施以上内容的,全部提供的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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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信息管控(2分) |
对本项目编制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有提供合同和信息管控的管控目标、管控措施以上内容的,全部提供的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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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全过程咨询技术方案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方案不得出现页眉、页脚和页码,页数不超过400页。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技术方案得0分。 2、******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全过程咨询工作方案科学性、先进性、操作性进行横向对比,在各加分区间进行加分。 3、******委员会成员评分算数平均值平均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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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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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商务部分(13分) |
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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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工程及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 (2分) |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的前五年内(含投标截止日)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①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扫描件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5项服务内容,且在上述①提供的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应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④上述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界定为该类似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2、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的前五年内(含投标截止日)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①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扫描件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5项服务内容,且在上述①提供的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应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④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应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特征及项目总负责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若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项目总负责人不一致的,其业绩不计。 ⑤上述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界定为该类似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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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评分标准 (11分) |
1.企业资质(3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 1 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得 1 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的,得 1 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备注:上述设置不得超越项目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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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信用分(3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监理企业季度信用分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季度信用分季度70分以上的,得2分;70分~60分的(含70分)的,得1分;60分及以下或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得0.5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home.html)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监理单位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企业季度信用分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季度信用分季度70分以上的,得分0.5;70分~60分的(含70分)的,得0.3分;60分及以下或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得0.1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含 10 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造价咨询的造价咨询企业年度信用分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年度信用分年度70分以上的,得0.5分;70分~60分的(含70分)的,得0.3分;60分及以下或没有公布企业年度信用得分的,得0.1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2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年度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年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年度首月20日前(含2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年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每年度公布投标人上年度的企业年度信用得分、行业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年度平均分。 ③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行业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平均分低于50分时,以50分计取。 备注:上述企业信用评价均适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②如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商务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 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企业信用分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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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机构(5分) |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三级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BIM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中有5人及以上具备具有三级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BIM证书)的,得2分,4-3人具备的,得1分,1-2人及以下具备的,得0.5分。本项目满分2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拟派的监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BIM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网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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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技术部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②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方案除在规定处签字、盖章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投标报价和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记。③商务分、技术分和报价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则以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得分高者为优选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得分也相同,则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为优选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管理机构都相同时,则以技术部分得分者为优选中标候选人,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
备注:1、因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内容做修改,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ZBF及PDF,请各投标人自行至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本项目补充通知附件里进行下载,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2、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5年2月5日